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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七條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92.發生緣由:1.今因本公司已於民國104年7月29日起,已終止櫃檯買賣管理股票,已不適用於民國100年3月18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00009747號令頒布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之規定適用主體,茲為簡化公司內部控制作業辦法提昇行政效率,擬暫行停止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俟後重新申請上市櫃時再行恢復作業。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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