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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35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30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348,417,427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12/01~105/01/29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8.50~13.50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63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6,170,00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39,538,000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15,462,000股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104年11月30日董事會紀錄。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63%,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1.7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該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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